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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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b欧宝体育    发布时间:2024-09-03 09: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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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4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助推建设幸福石家庄进程,根据绿色石家庄攻坚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秉承“自然、生态、景观、节约”理念,构建大造林、大规模、大行动绿化格局,广泛开展城乡大规模造林绿化,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效果,构建绿量充足、层次分明、结构符合常理的城乡生态绿化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农村造林绿化任务为完成造林绿化30.56万亩。其中:西山区域绿化1万亩。环省会防护林0.5万亩,植树36万株;环省会经济林4.07万亩。“三河”绿化13.43万亩。绿色通道绿化0.2846万亩,植树33.1万株。汪洋沟绿化0.1098万亩,植树20.2万株。太行山绿化、三北防护林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8.59万亩。村庄绿化环村林带建设、县乡道路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河渠堤岸绿化等绿化造林2.58万亩,植树783.4万株。城镇园林绿化任务为新建提升绿地1469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1006万株,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1.重点工程建设。坚持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与全民绿化活动相结合,突出抓好“一山二环三河”环省会绿化工程(“一山”即西山区域绿化工程,“二环”即环省会防护林和环省会经济林绿化工程,“三河”即滹沱河、大沙河、磁河(木刀沟)绿化工程)及绿色通道、太行山绿化、农村绿化、汪洋沟绿化等重点生态绿化工程。

  以“11月植树月”为契机,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驻军、大中专院校、工商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结合绿色石家庄攻坚秋冬季重点绿化工程,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通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带动全市迅速掀起秋冬季造林绿化高潮。全市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

  (1)西山区域绿化。紧邻市区西部,呈南北走向的山体,具体为北至抱犊寨、南到封龙山,南北一线的山体和山前宜林地带,总面积达50平方公里,在原有绿化面积5万亩的基础上,2014年和2015年新增绿化面积2万亩,今年秋冬季完成绿化面积1万亩,主要栽植侧柏、油松、山桃、山杏、黄栌等树种,打造抱犊寨至封龙山的省会西部绿色屏障。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负责统一规划指导,鹿泉市负责实施,列为市级重点造林工程的项目,市财政给予支持。

  (2)环省会防护林绿化。主要是在原有三环路两侧各50米防护林带(含中华大街北延段)的基础上,全部拓宽至100米(北三环辅道两侧绿化30米),新增绿化面积0.5万亩,三环路两侧各50米栽植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中华大街北延路段栽植速生杨。绿化林带没有闭合的全部闭合,打造环城100公里、绿化面积1万亩的环城生态防护林带。三环路经济林占地补偿标准和苗木费参照环省会经济林建设方案执行。中华大街北延路段占地补偿标准参照原中华大街北延绿化实施方案给予补贴。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

  (3)环省会经济林绿化。2013年启动的环省会经济林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经济林栽植26.4万亩,剩余的4.07万亩任务于今年秋冬季全部完成。其中藁城市1.6万亩,栾城县2.22万亩,新华区0.25万亩。按照环省会经济林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监督指导,藁城市、栾城县、新华区负责实施。

  (4)滹沱河、大沙河、磁河(木刀沟)绿化。对位于我市北部的滹沱河、大沙河、磁河(木刀沟)两岸进行绿化,建设500-1000米宽绿化林带,重点为京石高速公路以西河段。规划滹沱河(中华大街至黄壁庄水库段)两侧各建设1000米宽以经济林为主的绿化林带,在磁河和大沙河两侧各建设500米宽的绿化林带。涉及行唐县、灵寿县、正定县、新乐市、鹿泉市等县(市)。总长84.85公里,绿化面积13.43万亩。

  滹沱河上游段(中华大街至黄壁庄水库段)绿化。长度20.25公里(南北两岸总长40.5公里),在上游段两岸行洪治导线米区域的滩涂地、可利用地,栽植以核桃等为主的经济林,工程建设总任务3万亩,其中鹿泉市0.35万亩、灵寿县0.9万亩、正定县1.75万亩。占地补偿标准和苗木费参照环省会经济林建设方案执行。此项工程由市林业局监督指导,鹿泉市、灵寿县、正定县负责实施。河道内绿化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在不影响河道行洪的前提下,种植低成本草木,打造自然生态湿地。

  大沙河(行唐、新乐段)绿化。长度29.5公里,西侧行洪治导线米宽绿化林带,绿化面积4.2919万亩,植树317.6万株。涉及行唐县19.3公里,绿化面积1.3672万亩,植树101.2万株;新乐市25公里,绿化面积2.9247万亩,植树216.4万株。该工程由所属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省道,下游至新乐、无极县界)绿化。长度35.1公里,绿化面积6.1389万亩,植树454.3万株。涉及行唐县15.8公里,绿化面积0.9287万亩,植树68.7万株;灵寿县17.6公里,绿化面积1.4052万亩,植树104万株;新乐市26.5公里,绿化面积3.805万亩,植树281.6万株。该工程由所属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大沙河、磁河(木刀沟)河道内绿化由相关县(市)负责组织,将绿化和规范管理采砂相结合,按照“谁采砂、谁治理、谁绿化、谁管护”的要求,确保绿化和固沙效果。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绿化。一是高速公路两侧绿化林带建设。我市境内7条高速公路总长334.3公里,在已完成主体绿化林带建设基础上,秋冬季补植补栽各种树木96.3万株,达到两侧各50米绿化林带建设标准。二是高速铁路两侧绿化林带建设。规划两侧各建50米绿化林带,涉及正定县、藁城市、赞皇县、新乐市、元氏县、高邑县6个县(市)。正定、藁城、新乐、高邑四县(市)在春季完成绿化任务的基础上,秋冬季以补植补栽为主,使绿化林带达到规划标准。赞皇县、元氏县秋冬季完成绿化面积0.2846万亩,植树15.6万株。其中赞皇县479亩,植树2.6万株;元氏县0.2367万亩,植树13万株。该工程由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高速公路绿化建设标准,市政府给予占地补贴,不足部分由各县(市)负责。

  )国道、省道两侧绿化。我市境内4条国道、33条省道总长1692.5公里,在已完成主体绿化林带建设基础上,秋冬季补植补栽各种树木103.7万株,达到两侧各50米宽绿化林带建设标准。该工程路界内绿化由交通局负责实施,路界外两侧绿化由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49.18公里,在汪洋沟河道两岸各建设8-10米宽绿化带,根据规划秋冬季完成绿化0.1098万亩,植树20.2万株,使两岸绿化率达80%以上。其中赵县22.208公里,绿化面积388.2亩,植树12.394万株;藁城市21.19公里,绿化面积640亩,植树7.04万株;循环化工园区5.8公里,绿化面积69.6亩,植树0.7656万株。该工程由所属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09万亩、植树669.9万株,封山育林新封2.5万亩。抓好全市200万亩封山育林示范工程,带动全市850万亩山场全部封禁。

  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大力开展实施村庄绿化、环村林带建设、县乡道路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河渠堤岸绿化。突出组团县(市)农村绿化,重点抓好

  )以街边、房边、村边、道边、水边、井边、堤边、渠边、厂边、田边等“10边”区域和空地绿化为重点,按照每村植树不少于3000棵或人均不少于3棵树的绿化要求,在全市2000个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完成植树600万株。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庄绿化环村林带建设,在去年绿化美化的基础上,搞好环村林带补植补造,完成368个重点村环村林带建设,造林0.48万亩,植树26.4万株。

  )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平原区主要栽植杨树、柳树、法桐等,山区主要栽植侧柏、油松、核桃、枣树等。经济林选择适应能力强、易管理、效益前景良好的优种核桃为主,也可因地制宜发展梨、苹果、樱桃等其他开花结果的树种。

  )苗木规格。要选用干形通直的优质壮苗,平原地区栽植的乔木树种胸径达到4公分以上;山区造林针叶树种如侧柏、油松等要全部采用营养杯苗木,苗高1米以上;其它苗木达到Ⅰ级苗以上标准。核桃、梨、苹果等采用品种优、质量高的2年生一级嫁接苗,要求生长健壮、芽体饱满、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根系发达完整,尽量选用本地苗木。

  )造林模式。造林密度要因地制宜,沙滩地造林要求株行距3×3米,每亩110株;山区县造林株行距根据立地条件和造林树种可适当提高造林密度,侧柏、油松等造林密度要达到每亩110株;核桃等经济林树种栽植密度3×4米,每亩55株。

  )栽植要求。栽植乔木挖坑标准一定要达到60×60×60厘米。栽植经济树种,种植区土地要平整,符合经济林栽植要求,要科学选择栽植品种、合理配置授粉树,适度规划定植小区,切实搞好作业道路、排灌和防护林系统的规划设计。采用穴状整地方式,定植穴规格长×宽×深为80cm×80cm×80cm,并施足底肥。

  9月底前完成春季植树死亡树木情况摸底及各项绿化工程规划和作业设计,并制定本县(市)、区秋冬季造林具体操作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地块落实、苗木筹集、整地等各项准备工作。

  月中下旬至11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完成各项绿化工程栽植任务。

  月30日前市林业局聘请专业队伍进行造林面积检查验收,2015年6月份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

  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一河”、“一路”、“两线”、“两环”、“十通道”、“主城提升”和“县城增绿”等七大工程。

  16公里范围河道内和河道外(行洪治导线米)实施大规模绿化行动,打造生态景观长廊,实现“为城市留白”。一是选择主干道两侧重要区域打造绿化景观亮点;二是对农田、河滩地、渣土山等沿河两岸未绿化土地实施“大尺度、厚绿量”的绿化建设,重点对滹沱河南岸新城大道西侧和京港澳高速东侧两处渣土山进行绿化整治,对子龙大桥两侧渣土山进行提升完善。三是对河两岸已形成的林带和绿地进行提升改造;四是对城市总体设计确定的城市留白区域进行简易绿化;五是将现有各类果园和苗圃纳入统一管理,实现与新建绿化的有机衔接。正定县、长安区、桥东区、正定新区负责筹措征迁资金,完成拆迁及绿化用地承包任务;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的太行大街(滹沱河-衡井线米范围内实施绿化建设,建成联通正定新区、高新区和栾城的生态景观大道。一是大量运用本地乡土树种和彩叶植物,以合理的植物规格和种植密度,在确保景观的前提下突出绿量;二是通过运用具有吸尘作用的植物品种,提高绿化植物吸滞粉尘的能力,实现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三是努力营造自然的生态环境,实现植物群落的有机结合和优势互补,降低建设和管护成本;四是对已建成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栾城县、长安区、高新区负责筹措征迁资金,完成拆迁及绿化用地承包任务;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一是铁路沿线绿化。对石太货运专线和石太高速中间全长14公里的夹缝地实施绿化建设,通过组团种植高大乔木增加整体绿量,通过大量补植彩叶植物丰富整体色彩,彻底改变夹缝地带景观效果“脏乱差”的现状,打造铁路和高速路之间绿色生态隔离带;加强对全长

  9.6公里的京广铁路“绿龙”工程绿化植被的管理养护,逐步提升“绿龙”整体景观。鹿泉市、桥东区、新华区负责,完成拆迁和绿化用地承包任务;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二是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在石太高速南侧形成绿化“断带”的闲置地块补植大量乔灌木,形成全长19公里的连续绿色景观长廊;对京港澳和石太高速两侧已建成的总面积

  196公顷的“疏林草地”做全面提升,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补植大量乔灌木,增加整体绿量;对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南出口)互通桥区,以及京港澳高速公路(中山路至裕华路段)东侧绿地进行提升完善,打造展示石家庄窗口形象的园林精品。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负责,完成拆迁和绿化用地承包任务;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民心河提升完善,对民心河东线、南线和西线做全面提升改造,包括基础设施维修、路灯及栏杆加装、夜景亮化提升改造、绿化补植、水质改善等,全方面提升民心河景观;对9.3

  的民心河北线(石津灌渠南支渠)进行河道维修整治和绿化提升,彻底扭转民心河北线脏乱差现状。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二是环城水系提升完善工程,在西部水系完善灌溉、排水、供电以及林荫停车场、厕所等基础服务设施;对龙泉大桥南侧梁板场、南水北调夹缝地和鹿泉市境内生活垃圾山做综合整治和绿化建设;疏浚北新城至新华路段淤积严重的河道。同时,对太平河南岸,体育大街西侧区域和柳陵铺周边区域闲置地进行绿化建设,完善太平河沿岸景观。鹿泉市、桥西区负责,完成拆迁及绿化用地承包任务;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对主城区连接正定和正定新区的体育大街、新城大道,连接鹿泉的石铜路、槐安西路和中山西路、石获南路,连接栾城的308国道和裕翔街,连接藁城的307国道和南二环东延等

  条主通道实施高标准绿化建设。市区段要逐步增加绿量,丰富色彩;县域段要在道路两侧各建设均宽50米的绿化景观带,打造10条各具特色的景观大道,实现主城区绿化与县城绿化的无缝衔接,打造主城区连接各组团县(市)和正定新区的生态隔离空间。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十通道”市区段绿化提升工程;市林业局牵头,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和正定新区负责完成“十通道”各自辖区段的绿化建设任务。

  一是道路绿化,市管方面,在“四横”、二环和体育北大街增植观花观叶植物,在槐安路高架桥实施立体绿化;对二环路4个绿化基础薄弱的立交桥区实施绿化提升;对“拆违”地块和新移交地块进行绿化建设;在主干道沿线绿地内完善绿地灌溉系统;对景源街、石闫路、植物园路、建华北大街等4条出市道路进行绿化提升;适时启动新胜利大街绿化。区管方面,实施颐宏路、赵佗路等

  条新建道路绿化和中华大街、红旗大街等71条(段)街道绿化提升改造,同时继续实施以行道树补植、黄土整治和沿街游园建设为主的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确保二环内无论大街小巷全部实现无缺苗断垅和黄土。市园林局、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别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新胜利大街绿化由市园林局结合道路建设情况适时推进。

  二是公园广场建设提升,市管方面,实施新客站东广场绿化、园博园和动物园完善工程;对13座公园广场进行提升改造,重点解决设施危损、绿量不足、景观效果差等问题;谋划启动小壁林区生态园、南茵河公园(暂定名)和槐北公园(北区)建设工程。区管方面,按照市管公园的标准同步实施17座公园广场提升改造,修缮并增设服务设施,完善园林景观,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市园林局、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别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三是庭院广场绿化提升行动,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在辖区内所有单位小区开展园林绿化达标行动,确保所有庭院绿化水准不断提升,每区重点打造10个园林绿化精品庭院;动员产权单位,自筹资金,新建18座林荫停车场。对城区内主次干道沿街围栏实施立体绿化,广泛种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等攀缘植物,营造靓丽街景,其中“四横”主干道完成

  延米;区管街道中,桥东区完成2000延米,其他四区每区完成3000延米,共计2万延米。市内五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产权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并实施。

  一是县城增绿提质,各县(市)和矿区要大手笔规划建设县城生态隔离带和绿道绿廊,对城区公园广场、街道绿化、庭院居住区绿化做改造升级,突出园林特色,增加整体绿量,提升绿化水平,确保年内每个县城都完成种植乔灌木1015万株,并建成

  二是全面创建园林县城,栾城要巩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努力向生态园林县城迈进;鹿泉、高邑做好明年国家园林县城验收准备工作;藁城、晋州、井陉、元氏、矿区向国家园林县城迈进;新乐市、无极县、赵县要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创建成功;深泽县、行唐县、赞皇县、灵寿县要按照省级园林城的标准加快步伐,力争尽早在创建工作上实现突破。

  9月底前,所有相关县(市、区)完成拆迁及绿化用地承包任务;新客站东广场绿化全部完成。

  12月底前,秋冬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滹沱河生态绿廊形成初步景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我市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城乡造林绿化工程指挥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瑞彬任政委,市长王亮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农村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和城镇园林绿化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张树志、副市长李雪荣分别任农村绿化和城镇绿化组长。两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相关市直部门组成,分设两个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林业局局长杨建秋和市园林局局长毕凤鸣担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各县(市)、区要负责指导和督促乡镇、村开展工作,明确专人包乡(镇)、包村,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城乡绿化工程按期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区要召开不一样的层次的动员会,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绿化建设的积极性,逐步扩大植树绿化、美化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死面、死角和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各级政府本着“政府要绿、农民得利、社会受益”的思路,出台和落实工程建设财政补助政策,以增加绿量为目的,把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与农民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经济林建设,要创新机制,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大户、联户承包经营,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合作组织、个体私营组织、工商企业兴建经济林基地,参与林果产业开发。提倡发展林药、林草、林苗、林禽等林下经济产业,坚持“以民为本”,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土地流转、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用地政策,使群众在获取既得经济利益的同时搞好造林绿化。

  (四)加强指导,科学管护。市、县林业、园林部门要充分的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并制定严格的品质衡量准则,引入工程监理机制,力争建成一流的“精品工程”。要严把整地质量关和苗木质量关,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抚育管理等所有的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同时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各级护林组织,实行群众管护、部门管护和专业队管护相结合,落实管护责任,责任到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乱砍滥伐、侵占林地等不法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的工程安排部署、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情况做全程督导检查,并严格实行周报告和通报制度,对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或完成标准不高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市政府设立秋冬季城市园林绿化专项奖补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进行“以奖代补”。市园林局负责加强完善园林绿化考核办法,强化对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