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ob欧宝体育    发布时间:2024-07-13 14: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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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吉阳区园林绿地所-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2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

  1、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8751.77元/年,最高限价为1508751.77元/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024-07-11 至 2024-07-18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ZHJS-2024-023): 无

  1、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8751.77元/年,最高限价为1508751.77元/年,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ZHJS-2024-023):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024年新增绿地月川生态绿道二期、双大山湖湾周边道路、清润路、清雅路等路段绿化市场化养护服务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时间:2024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4(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4(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1、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2、本项目非电子标: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44号)和《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亚市在探索开展“政采贷”业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3家银行(中信银行三亚分行、兴业银行三亚分行和浦发银行三亚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申请信用贷款。 5、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